Article 45
In force发展改革、粮食物资储备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粮食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等粮食市场动态信息的监测分析。
本市落实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引起粮食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异常波动时,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物资储备、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依法采取措施调控粮食市场,并及时将粮食市场有关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