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运输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鼓励采取在途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技术等信息化手段,保障运输过程中粮食质量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