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本市发挥域外农场重要粮食供应基地作用,扩大规模化生产,优化品种结构,发展现代种业、智慧农业和绿色农业,打造现代化农场,支持域外农场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生产、加工、仓储、物流一体化供应体系,提高粮食稳产保供能力。
市农业农村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粮食物资储备等部门加强与域外农场属地相关部门协同,支持域外农场与属地经营主体开展粮食方面的绿色基地协同建设、加工跨区域合作、仓储设施统筹利用、市场营销渠道共享共建等,提高绿色优质粮食供给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