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4

In force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将高压输变电设施、通讯及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并设置电磁防护区。

新建架空高压线路一般不得跨越电磁敏感点。因特殊情况确需跨越的,应当符合国家电磁环境保护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