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不文明行为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有关部门应当公开和畅通对不文明行为的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办理并反馈结果,对举报人、投诉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

Local Regulations ·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