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市和区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培育和支持专利服务机构发展,加强对专利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鼓励和支持专利服务机构为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提供专利咨询、质押融资等专业服务,参与专利导航、专利分析评议、专利托管以及高价值专利培育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