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在继续教育中的职责:
(一)贯彻继续教育法规,并根据继续教育规划、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确立与本单位密切相关的学习内容;
(三)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并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
(四)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期间,享受本单位在岗人员同等工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但是,与本单位有约定的除外;
(五)记载、考核并上报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
(六)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