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完善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等非诉讼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并组织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治安案件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调解等工作机制,对符合和解、调解条件的,依法引导当事人和解、调解,支持和参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

信访部门应当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的要求,建立与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推动有关机关、单位依法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着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