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挖掘、传承传统村落的地名文化、名人轶事、村规民约、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优秀传统文化,支持有条件的传统村落开展村志编撰工作。

鼓励合理利用传统建筑开设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村史馆、传习所、民俗展示馆等场所,开展民俗文化活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支持传统建筑工匠、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开展技艺传承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传统村落数字化建设与管理,促进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保存、共享、展示和传播。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托公共数据平台建立全省传统村落数字化保护管理系统。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