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种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育种基础创新能力,鼓励种子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开展创新合作,强化种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共设研发基金,共建实验室,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联合体。

鼓励单位和个人选育和开发农作物新品种。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