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在落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的基础上,鼓励用人单位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成年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工作时段内一定的护理照料时间,或者采取弹性工时、线上工作等方式,为照料老年人提供便利。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探索建立员工家庭直系亲属老年人陪护假、护理假制度。

鼓励全市各类旅游景点对陪同老年人游玩的,实行一名陪护人员免票或者半票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9,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