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支持以全职或者柔性方式引进合成生物制造高层次人才,按照规定享受人才引进政策。引进国际国内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可以一事一议。支持企业创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激励合成生物高层次人才。

支持本市高等学校与合成生物制造企业联合建设合成生物产业学院、合成生物产业研究院,开设合成生物相关学科专业,申报合成生物制造相关硕士学位授权点。支持高等学校与园区、企业合作共建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实践基地,定向为合成生物制造企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支持本市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离岗创业或者到企业从事重大科技工程、核心技术攻关任务,在规定期限内保留编制。

Local Regulations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