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2

In force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权核查工作。

债权经过核查确认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但是劣后于普通债权的债权人不享有表决权。

经债权人会议核查未获得确认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债权数额尚未确定的债权人,就其债权中没有争议的部分行使表决权。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