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债务人可以自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保留豁免财产的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列明财产清单、财产对应价值、事实和理由。

债务人未提交申请的,债务人所抚养人、赡养人、扶养人可以就涉及其权益的部分提交申请。

管理人收到豁免财产保留申请后,应当提出审查意见,并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最终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