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在神头泉域范围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控制开采岩溶地下水;

(二)控制利用孔隙裂隙地下水;

(三)限制新建、改建、扩建高耗水的建设项目;

(四)不得利用河道、渗坑、渗井、废弃钻孔、裂隙等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倾倒污物、废渣和生活垃圾;

(五)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