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农业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系,加强干旱、洪涝、倒春寒、干热风、风雹等灾害防御技术应用;加大抗逆品种、有机旱作技术等推广,加强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