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防治大气污染的法定义务,依法如实向社会公开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自觉接受监督,加强清洁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