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在停车设施内停放机动车,应当按照收费标准支付停车服务费,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服从引导,按照标志指示方向规范停车,且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
(二)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人行盲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三)不得停放装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
(四)不得损坏停车设施、设备;
(五)不得占用新能源汽车专用泊位和无障碍停车设施;
(六)不得实施其他妨碍停车设施正常使用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