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下列事项,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一)法律规定应当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

(二)涉及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

(三)本市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除前款规定以外的地方性法规;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与该地方性法规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