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划、用地、人才、资金、项目等方面为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提供支持和保障,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

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参与本市各类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支持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按照规定享有经费使用、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职称评审、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收益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

Local Regulations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