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县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极端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推进高级别极端天气预警信号靶向发布,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做好极端天气应对处置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救灾物资,指导开展极端天气应急救援、灾情核查、灾害救助等工作。

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极端天气应对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