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企业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和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通过数字赋能、软硬件一体化改造等手段,推动制造装备、制造过程和制造产品智能化升级。

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智能制造能力评估,精准开展智能化改造。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和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