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