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野生藏药材资源保护、驯化和培育,对野生藏药材资源实行动态监测和定期普查,合理开发利用动物、植物、矿物类藏药材资源,严禁乱捕、滥猎、乱采、滥挖。

鼓励和支持人工种植、养殖道地藏药材以及替代品的选育、研究与开发。培育和保护藏药材知名品牌,促进藏药材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Local Regulations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