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过程中,应当通过下列形式办理:

(一)走访代表,与代表面对面直接了解建议和意见;

(二)开展调研,针对代表的意见和要求,研究解决措施;

(三)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

(四)邀请代表实地视察,了解情况;

(五)现场办理,现场答复代表。

Local Regulations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2,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