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联合审查通过后,加装主体应当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开工前,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在施工中,应当履行加装电梯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
电梯安装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安装情况书面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未书面告知的,不得安装。
加装电梯的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土建施工、电梯安装、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