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村公路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指导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职责范围内制定乡道、村道、组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与气象、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建立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农村公路中断的,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组织力量抢修、抢险,恢复交通。

Local Regulations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