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制定建筑废弃物运输时间和路线的方案,并公布实施:
(一)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运输时间避开上下班等道路交通高峰期;
(三)中心城区限时间限路段夜间通行,非许可类装饰装修废弃物运输车辆适当放开日间非交通高峰时段通行。
在中心城区的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采取有效噪声控制措施后,建设单位可以向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夜间延时运输;因土方排放特殊需求或者因扰民不允许夜间延时施工的,可以向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日间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运输。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