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Article 18In force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供餐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检查,每学期对学校供餐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实施学校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建立学校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档案,记录监督检查结果及执法查处等情况。Local Regulations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Article 1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