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运营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妥善处理乘客提出的投诉,并向乘客反馈处理结果;乘客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乘客也可以直接就运营服务质量问题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