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养老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养老机构应当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及时疏散、撤离、安置入住的老年人,预防危害发生或者防止危害扩大,并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