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民宿业促进条例
- Issuing authority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August 18, 2025
- In force from
- October 1, 2025
- Articles
- 31 articles
(2025年7月4日洛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5年7月31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民宿规模的界定标准,执行国家、省有关民宿的规定。
(一)组织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和机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制定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民宿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制定民宿业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旅游发展规划相衔接;
(三)加强民宿业发展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四)指导协调相关部门优化证照办理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实施开办民宿一件事一个窗口一次办;
(五)将民宿业促进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一)负责民宿业发展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拟定民宿业发展规划,明确空间布局、区域特色、集群发展和生态保护等要求;
(三)协同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制定民宿业地方标准,规范服务质量、卫生条件、消防安全、信息公示等事项,建立动态评估调整机制;
(四)依据国家、省和市级标准,开展民宿等级评定,将获评等级民宿纳入旅游路线推荐名录;
(五)统计民宿业信息,调查研究民宿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六)指导成立民宿行业协会,加强行业服务管理。
(一)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民宿经营主体登记、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公安机关负责检查、监督、指导民宿经营者落实治安和消防管理制度,督促民宿经营者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整改治安、消防安全隐患;
(三)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民宿公共卫生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四)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依法开展民宿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民宿业发展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协助做好村(居)民开办的民宿的管理与促进相关工作。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具有专业化经营能力的经济组织等,采用自营、租赁、联营、入股等方式,参与民宿建设和经营。
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以及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的民宿选址,应当符合相关保护规划。
在民宿集中区域建设停车场、公共厕所、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设置统一导览标识,布局社区卫生服务站、急救点、小型或者微型消防站、应急场所等,加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周边环境治理。
支持企业或者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改造和经营民宿,发展青年友好型、适老型等特色民宿,引导培育青年潮流民宿业态,建设适配老年群体康养、旅居需求的特色民宿。
鼓励民宿经营者开展婚纱旅拍、垂钓、采摘等多元业态经营,开发非遗文创、民俗体验等沉浸式文旅项目。
引入数字化运营与管理系统,建设智慧民宿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
鼓励民宿经营者投保公众责任险、火灾事故险、雇佣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财产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等商业保险,防范经营风险。
改建或者装修既有建筑用作民宿的,不得破坏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必要时应当采取加固措施并进行建筑结构安全鉴定,确保建筑使用安全。
对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负有提醒、告知义务,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并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民宿产权所有者应当督促民宿经营者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一)依法取得民宿相关经营证照,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诚信守法经营,不得虚假宣传,不得向消费者强行销售商品或者捆绑消费;
(二)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在民宿公共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三)加强卫生管理,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一次性用品用具一客一换;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应当持有效健康证明;
(四)兼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应当遵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确保食品安全;
(五)如实登记消费者身份相关信息,依法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和信息,不得传播、出售、泄露、删改消费者信息或者监控资料;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尊重当地民俗,创建主客共享、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民宿业发展专项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