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并经检验合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设备,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正常运行;

(二)具备满足管理需求的办公场所和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等要求的停车场地;

(三)配备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四)足额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以及经过岗前培训并且考试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动态监控人员,对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定期岗位技术培训;

(五)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