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保健用品销售者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购销记录应当注明保健用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购销单位、购销数量、购销日期等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