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本市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反馈和复核机制。

可能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等对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及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对已实施规划内容的评估和后续规划内容的优化调整建议。

制定重大产业布局、区域发展等政策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探索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