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安全管理,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设备、炮弹、火箭弹等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进行监督和指导,落实监管措施。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等部门建立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共同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