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平安建设宣传和教育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文化教育、安全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每年3月为平安福建宣传月。

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应当开展平安建设公益宣传,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