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联网应用和安全管理,健全社会治安防控运行机制。

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治安防控工作,应当加强公安派出所、省际公安检查站、市县际治安卡点、警务室、警务联勤点、街面警务站执勤点等基础设施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