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市、旗(市、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中与电梯设置尺寸、安装数量等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负责在建项目中的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结构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对依法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修理、改造和更新电梯进行指导监督,督促房屋建设单位在电梯移交给所有权人前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职责以及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职责。
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商务、文化旅游广电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公安、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电梯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