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对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对七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农村牧区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草场、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Local Regulations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