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市、旗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普及气象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鼓励学校开展气象科普教育,组织相关实践活动,与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科学技术社团合作开展气象科普活动。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加强气象科普场馆和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建设气象科普场馆和设施。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