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依法受理招标投标活动相关投诉,在收到投诉书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投诉处理条件并决定受理的,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投诉期间,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将难以保证公平公正的,必要时可以责令暂停,但暂停将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除外。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