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In force

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数据安全常态化运行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落实数据差异化安全保护措施。

重要数据处理者应当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人和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对数据进行处理,定期对其数据处理活动开展风险评估,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活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