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应当遵守国家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反走私有关监管要求。
“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组织者、操控员、乘员、托运人等应当按照要求通过省人民政府指定的信息平台申报或者登记航空器、人员、货物、物品、飞行计划等信息,并提供飞行动态。民用航空管理、旅游文化体育、气象、农业农村、测绘地理信息等相关部门应当与海关、海警机构、交通运输、公安机关通过省人民政府指定的信息平台实时共享有关信息。
民用航空管理、旅游文化体育、气象、农业农村、测绘地理信息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负责本行业、本领域“低慢小”航空器活动区域管理工作,加强走私风险防范。具体办法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