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