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见义勇为基金主要用于:

(一)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慰问和帮扶;

(二)见义勇为人员劳动能力鉴定;

(三)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遗属的抚恤;

(四)见义勇为人员的补助、救助;

(五)见义勇为工作依法支付的其他费用。

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遗属的抚恤、补助、救助,国家和省已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