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学校、幼儿园周边二百米内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学校、幼儿园的校园内、出入口以及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