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建立科研基地,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科研能力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水平。

鼓励开展生物多样性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领域的对话合作,依法推动相关知识、信息、科技交流。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