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法律法规规定、管理规约约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对业主共有资金进行审计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予以配合。

审计结果应当向全体业主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十日。

Local Regulations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