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推进惠企政策集成服务:

(一)梳理各项惠企政策,纳入全市统一的惠企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惠企政策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二)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惠企政策宣传、培训和解读;

(三)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纳税情况等,主动推送政策信息;

(四)通过多部门数据归集,采取后台处理的方式对非竞争性补助政策实行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

(五)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应当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实现一次申办、全程网办、快速兑现。

Local Regulations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5, 2025